工程机械产品对质量鉴定专业性提出了很高要求。为了便于司法机关和质量鉴定机构甄选鉴定专家,亟待在行业内建立完善的工程机械专家库。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库的成立,则正好契合了这一需求。
工程机械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诸如零部件断裂、磨损严重等事故。工程机械出现事故,用户可能会认为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主机厂则往往会出示合格证,证明自己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出现这种法律纠纷时,司法部门一般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事故产品的质量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2007年10月1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正式实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上述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是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是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是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鉴定人。对于什么人可以担任鉴定人,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作严格明确的规定。原则上,所有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只要受到公、检、法部门的指派或者聘请,都可以担任鉴定人。
根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有权提出质量鉴定的人员包括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有关纠纷的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可以被指定为质量鉴定组织单位
进行工程机械质量鉴定前,确定鉴定内容非常关键。鉴定项目一般以下列为标准:主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损坏部件是否属售后服务的范畴,发生的问题是否是已修复的项目,用户是否对设备擅自改装,是否为人为事故或恶意破坏。
有关专家指出,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虽然都可以被指定为质量鉴定组织单位,但由于各自领域人才在专业方面有一定局限性,导致其从事质量鉴定有些力不从心。考虑到还可能因过失而导致鉴定报告与事实不符,从而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鉴定机构对从事质量鉴定并不积极。
工程机械产品集机电液于一体化,产品类别复杂,零部件众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也千差万别,既可能是设计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使用不当的原因,这对质量鉴定专业性提出了很高要求。为了便于司法机关和质量鉴定机构甄选鉴定专家,亟待在行业内建立完善的工程机械专家库。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库的成立,则正好契合了这一需求。
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组建的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库,初目的是为全行业提供了一个集技术、人才、服务、市场于一体的交流平台。截止到2012年,已有85名专家获得“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称号,并入围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库。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技术服务专家得到了企业、用户、以及全行业层面的认可和重视,技术服务专家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引起的法律纠纷处理、出具保险(放心保)公司以及法院需要的司法鉴定报告等方面。
从目前的趋势来讲,技术服务人员获得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专家称号,并入选中国工程机械技术专家库,是行业对其技术能力、口碑、职业道德的一种综合认可,有效提高了自身在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社会地位。中国工程机械技术专家库的建立,则刚好为司法机关和司法鉴定机构甄选专业对口的鉴定人提供了强有力支持。